
【必备】施工合同集锦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甲方将位于 房屋的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建房所需的钢筋、水泥、砖沙、石灰、碎石等材料,乙方负责工程施工,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工价
1.建筑1-3层,按楼层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价,每平方米计人民币130元(木工除外)。
2.出沿部份工价按照楼层工价的50%另外计价。
3.外墙贴瓷面砖按20元/平方米计算另外计价。
4.第三层楼顶以上全部建筑,另计工价元 。
总工价为以上1-4款金额之和。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水、电。
2、提供需用建材(运到距建筑房屋50米以内的范围即可)。
3、乙方所需小型材料必须在24小时前,通知甲方筹备;大型材料在3天前,通知甲方筹备。
(二)乙方责任
1、楼房主体建筑、柱、梁、墙、楼面等施工建设(各建筑规格均由甲方确定)。
2、淋砖、工程结 ……此处隐藏14553个字……登记 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