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范文合集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 篇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地点、项目名称及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合同主要内容: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将上述安置房中的土建施工内容分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二、工程期限
20xx年4月2日开工到20xx年9月30日完成合同内容。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工资结算
1、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甲方以每平方米元的价格,将3栋楼的瓦工、木工、钢筋工(其中箍筋、现浇面筋由甲方外加工)施工内容承包给乙方,结算面积按江苏省20xx计价表规范结算。
2、付款方式:基础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承包总价;主体三层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承包总价的 20 %;主体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承包总价的 ;在春节前付承包总价的2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房屋交付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应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保证不发生上访事件,否则由甲方直接兑付农民工工资。 ……此处隐藏34877个字……应结算追加合同价款及费用;
(5)根据合同约定,本期应扣除的价款及费用。
27.6 工程师应在收到期中结算书后14日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签发时应写明工程师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价款并报发包人批准。如果该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款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则工程师可不签发支付证书,该期工程价款将按期结转,直到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的最低金额为止。累计期中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总额的90%时暂停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后,除按本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约定的比例扣留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金以外,发包人应将全部结算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27.7 发包人应在期中支付证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将期中支付证书上列明的款项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时间不支付,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约定办理期中支付,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7.8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施工进度支付。
27.9 第27条中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文件提交和审批之前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相应等级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认,并加盖执业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