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土地承包合同三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合同 篇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 、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 ……此处隐藏1239个字……甲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
1、如遇国家或甲方总场规划需要及政策调整的。
2、其他原因经甲方总场研究需要变更的。
十、承包合同解除、终止后二十日内,乙方仍未交还土地且联系不到乙方,如土地范围内留有乙方的种植物等物品的,甲方可按无主财产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届满后如需继续承包该土地,应在承包期届满的2个月前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承包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如果乙方未提前2个月提出续订承包合同或者甲方不再发包该土地或者双方达不成承包合同的,乙方应按期交还土地并结清相关手续。如果乙方既不签订合同又继续使用土地而拒不交还该土地的,甲方从原合同期届满后开始按原承包金的3倍收取新的承包金。
十二、乙方承租期间所建设的固定设施,在承包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故意损毁或者放任损毁结果的发生。
十三、担保人愿为乙方按约履行合同而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四、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首部、尾部所列乙方住址、电话为乙方的法定通讯地址、电话、邮箱,如若按此通知不到乙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按此地址寄出的邮件(包括法律文书)被退回的,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附身份证复印件):
固定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乙方的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201 年 月 日